根據 [穗建計2009]990號批準,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圖審查證明文件及資金證明, 廣州市黃埔區(qū)建設和市政局(項目建設管理單位:廣州市黃埔區(qū)代建項目管理中心)現對黃埔大道(黃埔段)升級改造及兩側環(huán)境綜合整治、茅崗路升級改造及兩側環(huán)境綜合整治、蟹山西路升級改造及兩側環(huán)境綜合整治工程施工進行施工專業(yè)承包公開招標,選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稱:黃埔大道(黃埔段)升級改造及兩側環(huán)境綜合整治、茅崗路升級改造及兩側環(huán)境綜合整治、蟹山西路升級改造及兩側環(huán)境綜合整治施工專業(yè)承包
二、招標單位:廣州市黃埔區(qū)建設和市政局
聯系人:梁 科 聯系電話:020-82387621
項目建設管理單位:廣州市黃埔區(qū)代建項目管理中心
聯系人:單先生 聯系電話:020-82283692
招標代理機構:廣東達安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聯系人:羅小姐 聯系電話:020-38858276
招標監(jiān)督機構:廣州市黃埔區(qū)建設工程招標管理辦公室
投訴電話:020-82387971
三、建設地點:黃埔大道(黃埔段)、茅崗路、蟹山西路
四、項目概況:黃埔大道(黃埔段):整治面積2平方公里,整飾建筑物50棟,集中綠化500平方米,道路改造2000米。茅崗路:整治面積2.2平方公里,整飾建筑物60棟,集中綠化300平方米,道路改造2200米。蟹山西路:整治面積0.7平方公里,整飾建筑物10棟,集中綠化1000平方米,道路改造700米。
五、標段劃分及各標段招標內容、規(guī)模和預計發(fā)包價:本項目為1個標段;招標內容為:黃埔大道(黃埔段)和茅崗路的整治、整飾、綠化及道路改造施工,具體以本工程工程量清單為準;預計發(fā)包價:黃埔大道(黃埔段)約5000萬元,茅崗路約1460萬元。蟹山西路約300萬元。
六、資金來源:財政投資
七、報名及遞交資格審查申請文件時間:
報名開始日期(含本日): 2009年 12 月 15 日
報名截止日期(含本日): 2009年 12 月 16 日
報名時間:上午:9:30—11:30,下午:2:00—4:00。
如報名參加投標的申請人數量過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競爭時,招標人在確認正式投標人之前,可以發(fā)出補充公告,適當延長報名時間。
八、報名及遞交資格審查申請文件地點:
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廣州市天河區(qū)天潤路333號)
九、投標人合格條件:
1、投標人參加投標的意思表達清楚,投標人代表被授權有效。
2、投標人均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fā)的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按國家法律經營。
3、投標人均持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企業(yè)資質證書及安全生產許可證;
4、投標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①建筑裝修裝飾工程專業(yè)承包壹級專業(yè)承包資質,②市政公用工程叁級或以上級別施工總承包(不含暫叁級)資質。
5、投標人擬擔任本工程項目負責人的人員為建筑工程專業(yè)壹級的注冊建造師,持有項目經理安全培訓考核合格證(B類)。
注:建造師的專業(yè)及等級標準按《注冊建造師執(zhí)業(yè)管理辦法(試行)》及《注冊建造師執(zhí)業(yè)工程規(guī)模標準(試行)》
6、工地余泥渣土運輸與排放管理員由施工專業(yè)承包單位專職安全員(具有施工安全考核證書C類)兼任。
7、投標人自2007年11月1日至今在廣州地區(qū)完成過質量合格的類似工程業(yè)績【類似工程是指第4點所述資質級別的低一個等級方能承接的工程造價在2000萬元或以上的裝修裝飾工程】。需同時提供中標通知書、施工合同、竣工驗收報告或竣工驗收證明(造價以中標通知書為準)。如以上資料不能證明業(yè)績規(guī)模的技術指標(指面積、高度、跨度、管徑等)的,須另提供可證明業(yè)績技術指標的其他資料。
注:中標通知書應由以下單位確認: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廣東省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前廣州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前廣州市番禺區(qū)建設工程交易中心(招標中心)、前廣州市花都區(qū)建設工程招標管理辦公室、前廣州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建設工程交易中心以及從化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增城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
8、投標人已按照附件三的內容簽署蓋章的投標申請人聲明。
9、本項目允許聯合體投標。如投標人組成聯合體,應以建筑裝修裝飾工程專業(yè)承包壹級專業(yè)承包單位主辦方,并簽定聯合體工作協(xié)議。投標人擬任本工程項目負責人應為主辦方正式員工。
10、為滿足工程施工報建需要,擬派施工管理架構必須配備項目負責人、項目技術負責人、施工員、安全員、質檢員,以上人員必須是本公司的正式員工。須提供項目負責人的注冊證,項目技術負責人的職稱證,安全員、質檢員、施工員的崗位證書及以上人員的身份證和近6個月有效的社保證明。
11、資格審查前,投標人及擬擔任本工程項目負責人的告知性備案信息已在廣州城市建設網上公布。
十、正式投標人的確定方式:
1、滿足資格審查合格條件的投標申請人多于等于5名且少于等于12名時,取全部滿足資格審查合格條件的投標申請人為正式投標人。
2、滿足資格審查合格條件的投標申請人超過12名少于等于20名時,擇優(yōu)選取前 12名成為正式投標人。
3、滿足資格審查合格條件的投標申請人超過20名時,擇優(yōu)選取前20名并從中抽取 12名的投標申請人成為正式投標人。
4、滿足資格審查合格條件的投標申請人不足5名時為招標失敗。招標人分析招標失敗原因,修正招標方案,報有關管理部門核準后,重新組織招標。
十一、招標人因兩次或多次招標失敗,需申請改變招標方式或不招標的,其最后一次公開招標應取消投標人業(yè)績資格條件。
十二、接受報名及資格審查、擇優(yōu)(如有)按照資格審查文件(附件一)進行。
十三、本工程依法根據《關于轉發(fā)〈廣東省建設廳關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投標設立最高報價值辦法〉的通知》(穗建筑[2006]539號)設置招標控制價。
十四、投標申請人報名時須提交的資料詳見附件二《投標申請人報名提交資料一覽表》,(一式2份,1份正本1份副本,若正本與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為準),投標申請人在資格審查申請文件中載明的所有承諾性意思表示的有效期應不少于120天,《投標申請人報名提交資料一覽表》中沒有要求提交的資料,不作為資審不合格的依據。采用擇優(yōu)方式確定正式投標人的,擇優(yōu)所用資料在《投標申請人報名提交資料一覽表》標明為“擇優(yōu)資料”,投標申請人如不提交這部分資料,不被認定為資審不合格,但將影響投標申請人的擇優(yōu)結果。
十五、投標單位應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準時參加搖珠會,搖珠會在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見證下進行,具體時間另行書面通知。[i]
十六、投標單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標文件中任何違法及不公平內容向廣州市黃埔區(qū)建設工程招標管理辦公室署名投訴。
十七、本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使用GZZB200612-017-1招標文件范本。本公告與范本內容不同之處均以下劃線標明,所有標明下劃線部分屬于本公告的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樣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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