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的住宅項目必須要公開配套的生活垃圾分類設施的位置和功能,并在房屋買賣合同中明示。昨天,北京市法制辦公布了《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草案)》并公開征集意見,明確指出北京將逐步實行垃圾計量收費,市民普遍關心的居民生活垃圾處理費征收,也由此正式擺上臺面。
垃圾管理:納入政府績效考核
草案中提出,涉及生活垃圾處理設施規(guī)劃布局和用地的,納入本市城市總體規(guī)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列入生活垃圾處理規(guī)劃的生活垃圾收集、處理設施建設用地,未經法定程序調整規(guī)劃,不得改變用途。規(guī)劃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有關標準,按照生活垃圾處理設施的工藝和規(guī)模,對設施周邊地區(qū)實施規(guī)劃控制。本市各級人民政府要將生活垃圾管理工作考核納入政府績效考核內容。
新建住宅:垃圾分類設施須配套
草案中明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轉運、處理設施建設應當符合國家和本市有關標準,具備密閉、節(jié)能、滲瀝液處理、防臭、防滲、防塵、防噪聲等污染防控措施。
記者注意到,草案中對住宅項目的垃圾處理提出了詳細要求,并明確指出要配建垃圾分類設施。包括配套生活垃圾分類設施應當與建設項目主體工程同步建設,生活垃圾設施建設費用應當納入建設工程總投資。新建、改建住宅建設項目,建設單位應當公開配套生活垃圾分類設施的設置位置、功能等內容,并在房屋買賣合同中明示。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拆除、遷移、改建、停用生活垃圾分類收集、處理設施或者改變其用途。
垃圾處理:逐步實行計量收費
本市鼓勵、引導單位和個人在日常工作、生活中,采購可以重復使用的商品,使用再生紙及其制品,不使用一次性的餐盒、筷子、水杯等用品。
本市產生生活垃圾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有關規(guī)定繳納生活垃圾處理費。生活垃圾處理費應當遵循分類計價、鼓勵減量的原則,逐步實行計量收費。裝飾裝修過程中產生的建筑垃圾,產生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承擔處理費用。
記者獲悉,根據(jù)國際上“誰產生誰付費”的慣例,民用垃圾收費已成為一種趨勢,至于何時起收費以及具體收費標準,本市目前仍在研究中。
垃圾運輸:分類運輸防重新混雜
今年本市的小區(qū)垃圾分類試點中,經常發(fā)生居民垃圾在小區(qū)分類后,到了垃圾車上又被混雜到一起運送的狀況。這次草案中特別提出,相關單位應當將生活垃圾分類運輸至密閉式垃圾分類清潔站,并按時分類收集運輸不同種類的生活垃圾,而再生資源回收應分類儲存,擴大收集渠道,做到應收盡收,并在服務范圍內,公示可回收物目錄。
相關規(guī)劃:應依法征求公眾意見
草案規(guī)定,生活垃圾管理要保障社會公眾的知情權,相關規(guī)劃的組織編制機關應依法征求專家和公眾的意見,可以采取論證會、聽證會、座談會、公示等多種形式,并在報送審批的材料中附意見采納情況及理由。涉及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內容的城鄉(xiāng)規(guī)劃在報送審批前,組織編制機關應當依法將規(guī)劃草案予以公告,公告的時間不得少于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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