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初,從住建部和財政部傳來好消息,太原市以評估總分排名前五的成績被列入 “國家第一批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城市”,成為全國首批21家示范城市之一,其中省會城市僅三家。
近年來,太原市加快立法步伐,構建長效機制,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步入高速發(fā)展的快車道,成為引領全省乃至全國的“先行者”。
——率先建立政策法規(guī)、監(jiān)管體系。太原市實施“創(chuàng)新發(fā)展模式,推進綠色轉型”主戰(zhàn)略,以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為主要抓手,2008年在全國率先出臺了《太原市綠色轉型促進條例》及其實施辦法,為推廣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提供了法律法規(guī)依據;同年,太原市在全國率先組建建筑節(jié)能管理中心,不斷強化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行政監(jiān)管職能。
——率先落實獎勵資金和專項資金。太原市在全國率先制定了一系列激勵政策:給予太陽能集熱系統(tǒng)總投資額30%的獎勵補貼,對水源熱泵每平方米補貼35元,對地源熱泵和再生水源熱泵每平方米補貼50元。同時還設立建筑節(jié)能專項資金,2009年市財政撥款1.5億元,作為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和建筑節(jié)能的專項經費。
——率先創(chuàng)新發(fā)展機制。太原市不斷摸索推進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的市場化機制,在全國率先運用業(yè)主投資建設、合同能源管理和第三方工程擔保等模式開展建筑可再生能源應用工程項目。如豐碩苑住宅小區(qū)、迎澤區(qū)政府辦公樓等21個項目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運作,建筑應用面積達307萬平方米;裕豐花園、呼延水廠等5個項目采用第三方擔保運作,建筑應用面積達115萬平方米,此舉激發(fā)了運營商和開發(fā)商的積極性,推動了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工作的進一步開展。
太原市現已建立了一批試點示范工程:大唐四季花園采用太陽能建筑一體化等可再生能源集成技術,榮獲 “國家康居示范工程獎”;國瑞苑污水源熱泵項目在全省首個成為“國家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項目”;山西省煤炭博物館建筑與太陽能光電一體化應用項目獲全省唯一“國家第一批建筑與太陽能光電一體化示范項目”。目前,太原市列入“國家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項目”的比例占全省50%以上。
據初步測算,至2013年末,太原市將完成規(guī)劃目標2000萬平方米的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面積,超過目前集中供熱面積的1/3。屆時,太原市每年可實現節(jié)約標煤39.2萬噸,減排二氧化碳96.4萬噸、二氧化硫7840噸和粉塵顆粒5580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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