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治理辦法》 等規(guī)定,經 淳安縣財政局政府采購辦 批準,現就淳安縣千島湖鎮(zhèn)環(huán)境衛(wèi)生治理所垃圾滲濾液納濾膜項目進行競爭性談判采購,具體要求如下:
1 、采購編號: CAYS[2013]19號
2 、項目名稱: 垃圾滲濾液納濾膜項目
3 、招標內容:
標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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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購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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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及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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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價(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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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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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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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滲濾液納濾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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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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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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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見招標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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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合格的談判響應供給商應具備的資格要求:
①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的投標人資格條件;
② 預中標人必須在預成交公示結束前在浙江省政府采購網完成網上注冊申請,否則將拒盡向其發(fā)出成交通知書。
5 、采購方式: 競爭性談判
6 、招標文件的發(fā)售 :
①發(fā)售時間: 2013 年 5 月 7 日至 2013 年 5 月 16 日,上午; 8 時 —11 時 30 分 ;下午 14 時 —17 時 30 分 。(除雙休日和法定節(jié)假日)
②發(fā)售地點: 淳安縣千島湖鎮(zhèn)新安東路 555 號(淳安縣行政服務中心)三樓 326 室。
③售價:招標文件工本費每套 300 元,售后不退。
招標文件發(fā)售截止時間后至投標截止時間前答應潛伏談判響應供給商前來認購招標文件。
7 、購買招標文件時應提供以下資料 :
①經有關部分年檢通過的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及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②稅務登記證和組織機構代碼證(加蓋單位公章);
③法人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法人親身參加投標)或法人代表委托書及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8 、投標保證金 :
投標保證金人民幣 1000 元。
談判響應供給商應于 2013 年 5 月 16 日 17 時 前將投標保證金以 電匯 形式交至 淳安永盛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普通合伙) (收款單位名稱),開戶銀行: 中國農業(yè)銀行淳安支行營業(yè)中心 ,銀行賬號: 19-075201040031688 。
留意:戶名中的(普通合伙)必須打上
保證金收退咨詢電話: 0571-64812875 聯系人:余益勤。(退保證金時必須回開一份有稅務監(jiān)制的正規(guī)收款收據)
9 、投標截止時間和地點 :
談判響應供給商應于 2013 年 5 月 17 日 14 時 30 分 前將投標文件密封送交到 淳安縣千島湖鎮(zhèn)新安大街 41 號 5 樓會議室 ,逾期投遞或未密封、未裝訂的將予以拒收(或作無效投標文件處理)。
10 、談判時間及地點 :
本次招標將于 2013 年 5 月 17 日 14 時 30 分 在 淳安縣千島湖鎮(zhèn)新安大街 41 號 5 樓會議室 開標,談判響應供給商可以派授權代表出席開標會議(授權代表應當是談判響應供給商的在職正式職工,并攜帶身份證等有效證實出席)。
資格后審:
1 )已經在浙江省供給商庫注冊的且上傳了相關營業(yè)執(zhí)照的供給商可以不提供備查文件原件,但需在浙江政府采購外網上能夠正常查詢;
2 )非浙江省供給商庫注冊單位需隨身攜帶營業(yè)執(zhí)照原件(無需密封進資格后審證實文件內);
3 )未按以上要求提供資格證實文件及備查原件的,按未提供合格的資格文件處理。
11 、 質疑和投訴:
(1)供給商如以為采購公告信息使自身的正當權益受到損害的,應于自采購公告發(fā)布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供給商如以為采購文件使自身的正當權益受到損害的,應于自獲取招標文件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且應當在采購響應截止時間之條件出;供給商如以為采購過程和成交結果使自身的正當權益受到損害的,應于自預中標結果公告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
(2)供給商對采購代理機構的質疑答復不滿足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作出答復的,可以在答復期滿后十五個工作日內向同級政府采購監(jiān)視治理部分投訴。
12 、聯系方式:
淳安永盛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普通合伙):
聯系人: 汪靖 ;聯系電話: 0571-64819846 ;傳真: 0571-64819846
政府采購投訴受理部分:淳安縣財政局政府采購辦;
聯系電話: 0571-64818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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