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美國內(nèi)政部做出了一個劃時代之舉,首次批準在公共用地上建造并運行大規(guī)模太陽能設(shè)備。
此次獲批的兩個項目均位于南加州地區(qū),分別是分別是由Chevron Energy Solutions公司提請的雪佛龍盧塞恩瓦利太陽計劃(Chevron Lucerne Valley Solar Project)和由Tessera太陽能公司提請的709MW帝王谷太陽計劃(Imperial Valley Solar Project)。前者位于圣貝納迪諾縣(San Bernardino county)地區(qū)的公共用地,占地422英畝,由45MW的光伏組件組成,后者將采用Stirling Energy System公司的SunCatcher CSP技術(shù),項目位于帝國郡(Imperial County)地區(qū),占地6360英畝。
兩處項目均獲得了三十年的運營許可,竟成為通過內(nèi)政部審核的若干公共用地可再生能源項目中的第一批項目。
通過美國復興和再投資法案(2009),如果可再生能源開發(fā)商能在2010年年底前使其項目破土動工或滿足若干項安全條款之一,即有資格獲得巨額資金。
復興法案將原有的稅收信貸計劃替換為目前針對特定能源設(shè)施所發(fā)放的專用款項,該政策將向雪弗龍和Tessera兩家公司分別發(fā)放3100萬美元和2.73億美元的資金。
每個項目均接受了嚴格的環(huán)境審查,包括進行公眾意見聽證會、環(huán)境影響報告書的初稿和終稿等。兩家公司也在減災工作方面下足了氣力,以將對野生動物、水資源及其他資源等的影響降到最小。
州政府和聯(lián)邦政府聯(lián)合設(shè)立了一項補償基金來降低對環(huán)境的影響。該基金將由國家魚類及野生動物基金會進行管理。
“我們有信心將我們的項目從一開始就建造成環(huán)保智能項目。作為首此批準在公共用地上進行大型太陽能項目的建造,我們一定要一次成功。”土地管理局局長鮑勃.阿比(Bob Abbey)表示,”這也是我們之所以對兩個項目進行全面環(huán)境評估并征詢公眾意見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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