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晟環(huán)保氨法脫硫:氨法脫硫引領燃煤煙氣治理走向創(chuàng)新之路
我國是燃煤大國,SO2減排任務十分艱巨。上世紀90年代初至今,先后引進10多種脫硫技術,大部分屬于石灰石—石膏工藝。這一工藝在脫硫的同時不僅產生大量的固廢石膏,不符合我國循環(huán)經濟的發(fā)展理念,而且工藝單一,讓同質化脫硫公司間惡性競爭,致使部分脫硫工程質量下降,環(huán)保隱患增多。
我國對氨法脫硫技術的探索,始于上世紀90年代。2001年,國家將氨法脫硫技術列入863計劃能源領域課題。其后組織專家組依托在天津堿廠建設的工業(yè)化裝置,對863計劃課題“可資源化煙氣脫硫技術”進行驗收。國家也提出我國應建設大型氨法脫硫示范工程。在隨后的國家科技攻關課題中,我國繼續(xù)對氨法脫硫技術的完善給予支持。
以山東明晟化工工程有限公司為代表的民營科技力量,主要依靠企業(yè)投入和滾動發(fā)展,從小機組做起,逐漸做大,克服了氨法脫硫技術的堵塞、腐蝕、氣溶膠、氨逃逸等一系列難題。明晟環(huán)保采用化肥行業(yè)的產品液氨或廢氨水為脫硫劑,脫除煙氣中的SO2并轉化為
(NH4)2SO4化肥,沒有固廢和廢水產生。與石灰石脫硫工藝相比,該技術脫硫效率高,對煤種的適應性強,還可顯著降低能耗和減少碳的排放。在10多年的時間,已有近百家燃煤(熱)電站采用,實現了氨法脫硫技術的完全自主知識產權,最大煙氣處理規(guī)模已超過國外最大裝置。
氨法脫硫工藝雖然起步晚,但已經成熟。相對于石灰石-石膏法脫硫工藝來說,氨法脫硫可較容易實現98%以上的脫硫效率,并可與SCR等脫硝工藝共用氨供應系統(tǒng)等,且副產品(NH4)2SO4利用價值相對較高,經濟效益明顯。通過大量、高價值的副產品生產,氨法煙氣脫硫可以獲得卓越的運行效益。
氨法以氨為原料,其形式可以是液氨、氨水和碳銨。目前我國火電廠年排放SO2約1000萬噸,即使全采用氨法脫硫,用氨量不超過500萬噸/年,供應完全有保證。氨回收法脫硫裝置的運行過程即是(NH4)2SO4的生產過程,每吸收1噸液氨可脫除2噸SO2,生產4噸(NH4)2SO4。(NH4)2SO4作為副產物可以直接銷售,甚至是做有機肥、復合肥使用,前景相當可觀。
氨法處理脫硫量大,適用范圍廣,設備較簡單,即可滿足大型電廠的使用要求,也更容易實現舊鍋爐的改造,可大幅提高脫硝效率。明晟環(huán)保的第六代氨法脫硫技術已發(fā)展的相當成熟,現在已經應用的領域包括燃煤鍋爐自備電廠、化工企業(yè)、焦化企業(yè)、碳素企業(yè)、造紙企業(yè)等等。
明晟環(huán)保憑借幾十年的化工經驗,以實體工業(yè)求發(fā)展,以低碳經濟、變廢為寶為理念,從根本上解決了高耗能和二次污染問題,使超低排放科技化、系統(tǒng)化。
明晟環(huán)保愿與社會各界聯合起來,共負社會和歷史的責任,推進人類文明的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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