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起,廈門新建、改建、擴建的民用建筑將更“低碳”,從設計階段就開始進行節(jié)能方案的審核。
廈門市建設與管理局副局長、總工程師林樹枝形象地說,這三個文件就好比一條鏈子,把民用建筑方案的設計、施工和竣工驗收跟節(jié)能緊緊拴在一起,對于剛獲得中國“十大低碳城市”的廈門來說,無疑又是一個新的開始。
自然通風 住房外窗可開啟面積應不小于45%
廈門地處夏熱冬暖地區(qū),需要充分運用風向和氣流,包括利用地形風、季風、中庭風,還要善于通過植栽控制氣流,通過科學合理的規(guī)劃設計,加強建筑自然通風,減少空調使用時間,達到節(jié)能和健康舒適的目的。
按照《廈門市建筑節(jié)能設計指導意見(2012年版)》規(guī)定,建筑群的規(guī)劃布置、建筑物的平面布置應有利于自然通風,宜采用南北向或接近南北向,盡量迎著城市夏季的主導風向。建設用地面積大于10萬平方米的居住小區(qū),其設計方案應進行氣流模擬設計,根據模擬結果優(yōu)化方案以有利于自然通風;而建筑單體門窗洞口位置宜有利于組織穿堂風,并盡量避免采用單側通風,其中窗口設計應使進風氣流深入房間。
具體來說,建筑應盡可能增大外窗(或透明幕墻)的可開啟面積,加強自然通風效果。按照規(guī)定,居住建筑每個房間外窗的可開啟面積不應小于該房間地面面積的8%或外窗面積的45%;公共建筑每個房間外窗的可開啟面積不應小于外窗面積的30%,其中中小學教學樓建筑每個房間外窗的可開啟面積不應小于外窗面積的40%。
另外,采用透明幕墻的建筑,每個房間的透明幕墻應具有可開啟部分或設有通風換氣裝置。公共建筑的中庭,夏季應充分利用自然通風降溫,當不能應用自然通風時應設置機械排風裝置。
建筑遮陽 進行陽光陰影分析 確定遮陽裝置的類型
建筑遮陽是降低建筑空調能耗的有效措施。建筑遮陽設計,應根據地理位置、氣候特征、建筑類型、建筑功能、建筑造型、透明圍護結構朝向等因素,選擇適宜的遮陽形式,并宜選擇外遮陽。
按照《廈門市建筑節(jié)能設計指導意見(2012年版)》規(guī)定,建筑東、西朝向(南偏東30°至北偏東30°范圍、南偏西30°至北偏西30°范圍)的外窗應設置外遮陽或中間遮陽裝置,外窗綜合遮陽系數不應大于0.2。
另外,遮陽設計應進行陽光陰影分析,以確定遮陽裝置的類型。遮陽裝置應兼顧采光、視野、通風、隔熱和散熱功能。外遮陽裝置及其與主體建筑結構的連接應進行結構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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