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使用環(huán)境條件
工組環(huán)境溫度: -10℃~+45℃;
最大月平均相對濕度:≤90%
最大日平均相對濕度:≤95%
海拔高度:不大于2000米。
工作環(huán)境條件:無導電微粒塵埃,無腐蝕金屬和破壞絕緣的化學物質(zhì),使用地點應具有防御雨、雪、風、沙的設施,周圍不允許充滿水蒸氣或有較嚴重的霉菌存在。
2、輸入電源
交流輸入:AC 220V/2.5A (190V-255V),AC 110V/5A(90V-125V)可選。
頻 率:50Hz±10%
波 形:正弦波,波形畸變<5%
輸入功率:單臺不小于500W。
3、輸出功率
連續(xù)運行功率
短時運行功率(合閘)
保護后會關閉,重新上電即可恢復輸出!
說 明:
l 連續(xù)運行:300W(300W/400W)。
可滿足微機保護裝置、指示燈、模擬指示器供電需要;由電池供電時,根據(jù)電池容量及負載參數(shù)可長達8~24小時。
l 短時運行功率:≤550W,50S。(超過50S進入保護,斷電重啟后可自行恢復)
短時運行功率:≤990W,40S。(超過40S進入保護,斷電重啟后可自行恢復)
短時運行功率:≤1210W,300S。(超過30S進入保護,斷電重啟后可自行恢復)
可滿足VS1、VD4、ZN21等大多數(shù)10KV系統(tǒng)彈操機構(gòu)斷路器,電動負荷開關儲能供電需要。
l 功率消耗:裝置本身消耗的功率不大于8W。
4、蓄電池
裝置內(nèi)置2節(jié)12V蓄電池12AH,當裝置交流供電停電后,保證直流供電正常連續(xù),具體備用時間由蓄電池容量和負載大小決定。當蓄電池放電至欠壓時(20V),裝置發(fā)出(連續(xù))報警信號,并為保護蓄電池自動停止直流輸出;當交流供電正常時,裝置自動恢復直流供電并在72小時之內(nèi)可將蓄電池重新充滿。如需延長備用時間可外接電池,電池電壓24V(12V/12AH*2),容量為12AH-100AH。
5、符合的相關標準
絕緣性能符合GB/T14598.3-93的有關標準。
對電壓突降適應能力符合GB/T17626.11-1999的規(guī)定。
電磁兼容性能:
—對靜電放電的不敏感性符合GB/T15153.1-1998的3級規(guī)定;
—對工頻磁場干擾的不敏感性符合GB/T15153.1-1998的3級規(guī)定;
—對快速瞬變脈沖群干擾的不敏感性符合GB/T17626.4-1998的3級規(guī)定;
—對高頻干擾的不敏感性符合DL/T721-2000的規(guī)定;
—對浪涌干擾的不敏感性符合DL/T721-2000的規(guī)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