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登記號:13GC070067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聯(lián)豐村舊村改造村民安置用房項目2#、3#地塊太陽能系統(tǒng)工程已由寧波市海曙區(qū)發(fā)展和改革局以海發(fā)改投[2009]80號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自籌,項目出資比例為100%,項目業(yè)主為寧波市海曙區(qū)舊村改造辦公室 ,招標人為寧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新中源建設有限公司和華豐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招標代理機構為杭州廣廈建筑咨詢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公然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 太陽能系統(tǒng) 進行公然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建設地點:2#地塊建設地點夏禹路以北,麗園南路以西,廟后河以東,聯(lián)豐菜場南側;3#地塊建設地點海曙區(qū)機場路以東,夏禹路以北、北側和東側為廟后河。
招標范圍:詳見工程量清單,包括集中集熱式太陽能熱水系統(tǒng)的深化設計、供貨、安裝、調試、檢測、驗收(包括檢疫)、技術培訓、售后服務等。
工程規(guī)模:聯(lián)豐2#地塊太陽能設備434戶,聯(lián)豐3#地塊I標段456戶,聯(lián)豐3#地塊II標段310戶。
交易預估價:約 674 萬元
工期要求:滿足土建施工進度要求。
質量要求:符合國家標準及相關標準且一次性驗收合格,并滿足總包方評杯要求。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的投標人資格條件: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須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3.2獨立的法人資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獨立于招標代理機構和招標人的中國境內的企業(yè);投標人與招標人應無任何直接或間接的關聯(lián),包括接受招標人委托為本次采購的產品承擔設計等咨詢業(yè)務的公司、設計院或其附屬機構。
3.3投標人若為制造商,注冊資本金不少于3000萬元人民幣;投標人若為代理商(代理商參加投標的必須有制造商針對本項目的唯一授權書),注冊資本金不少于500萬元人民幣,其代理的制造商注冊資本金不小于3000萬元人民幣(須提供代理的制造商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并加蓋制造商公章)。
3.4投標人須具備機電設備安裝叁級及以上資質或機電安裝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
3.5本次招標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聯(lián)合體的牽頭人必須是太陽能設備的制造商或者代理商。
3.6根據寧波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甬發(fā)改重點[2006]115號文件關于《寧波市重點工程項目參建單位和從業(yè)職員不良行為和公示暫行辦法》的規(guī)定,投標人必須無不良行為正在公示期內,投標人經寧波市人民***查詢2010年1月1日至今無行賄犯罪記錄。
3.7本項目采用資格后審。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3年 5月16日至2013年5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逐日上午9時至11時,下午13:30時至16:00時(北京時間,下同),持寧波市招投標有形市場交易證(辦理交易證,咨詢電話:0574-87187162)和IC卡,在寧波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2號窗口購買招標文件,超出上述規(guī)定期限的,招標人將不予受理。
4.2 招標文件每套售價300元,售后不退。
4.3 凡受到相關行政監(jiān)視部分限制投標的企業(yè),請慎重購買。
4.4若為聯(lián)合體投標,聯(lián)合體各方均需持各自的交易證和IC卡共同購買招標文件。
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為2013年6月7日9時00分,地點為:寧波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江東區(qū)民安路1018號新天地國際商務大廈1號樓13樓(具體場所安排詳見當日公告欄)。
5.2 逾期投遞的或者未投遞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 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在寧波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和寧波日報上發(fā)布。
7.聯(lián)系方式
招標人:寧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華豐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新中源建設有限公司
招標代理人:杭州廣廈建筑咨詢有限公司
聯(lián) 系 人:張燕平 電 話:0574-87031582、13777207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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